修正公告:
陸、甄選方式:本次甄選作業評分包含試教及口試兩項,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(COVID-19)傳播風險,採遠距方式辦理;其中試教成績佔總成績50%,口試成績佔總成績50%,合計100%。試教及口試評分項目如下:
(一)試教:教學內容佔40%、教學技巧佔30%、表達能力佔30%(含儀表、態度及口齒清晰度)。試教影片上傳時間以10-15分鐘為原則
(二)口試:教育專業之基本認識40%、學科專門知識佔40%、儀表態度佔10%、表達能力佔10%。
※口試以10分鐘為原則,以視訊方式辦理。
二、代理教師試教範圍、內容如下:試教以5、6年級國語(康軒)、數學(翰林),單元自選。